《魏書·刑罰志》(以下簡稱《刑罰志》)是記載北魏法律制度沿革、變遷最根本的史料來源,它作為魏晉南北朝唯一完整流傳的《刑罰志》,也是我們探研法律儒家化、理解中華法系形成史的關鍵一環,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
長期以來,《刑罰志》在古代法律文獻研究中既是重點,亦是難點。從版本校勘的角度來看,《魏書》在傳抄刻印過程中缺頁、遺漏情況嚴重,加之后人在整理時所作補缺多不注明出處,竄簡、異文現象普遍,校勘難度頗大。從法律史的角度而言,北魏是中古法律演化的重要階段,《刑罰志》包含了不少法律史研究的重大論題,相關成果雖已斐然,但始終缺乏綜括性、能全面反映學術前沿的注釋性文本。加之新出中華書局修訂本《魏書》對《刑罰志》所作改動之得失,亦有待法律史研究者審讀、評判。探索新的譯注方式,既從法律史角度釋讀《刑罰志》,又綜合運用多學科知識進行新的詮釋,并展示北魏法律史研究的新動態,自然成為亟待解決的學術重任。
廈門大學法學院周東平教授及其率領的學術團隊,在接續前輩法史學者既有譯注成果的基礎上,以輪讀會的形式深入研讀《刑罰志》,于2023年由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研讀成果——《〈魏書·刑罰志〉譯注》(以下簡稱《譯注》),正是目前關于該志注釋、翻譯、研究的最新力作。
注釋是本書的精華所在。譯注團隊秉承“應注盡注”原則,對志文所涉法律史重要法律概念予以全面厘清、釋讀。《刑罰志》所使用的法律概念術語甚多,如“疑罪”“大逆”“門誅”“訊測”“覆案”“義贓”等,大多具有特定的法學定義和法文化內涵,對于并不具備相關知識儲備的普通讀者來說,若無詳細注釋則無以知其究竟。厘清這些術語的具體含義,既能解決“讀得懂”的問題,同時也能彰顯本書作為法律史文獻的底色。
不過《譯注》并未停留于傳統的文義解釋層面,而是以“提供良善的《魏書·刑罰志》譯注本”為宗旨,不僅在《刑罰志》的書寫風格、版本比較等方面深入挖掘,而且結合北魏法律史研究的主要論題進行精心設計,對北魏的法律思想、禮法結合、法學內涵等問題進行深入挖掘,由此展現出別開生面的研究視域,亦為法律史文獻學研究的發展探索到新的路徑和方向。究其特色,概括如下。
第一,以史料考據為研究之本。譯注團隊嚴格遵循史料考證、辨析的基本原則,在充分吸收借鑒學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鉤沉索隱,熟練運用諸種校勘方法,能夠做到論從史出、史論結合。例如,《譯注》對中華書局新、舊點校本“祥刑”與“詳刑”、“獄理是誠”與“獄理是成”的用字差異進行詳細考辨,考證精審全面,堪稱法律史文獻研究的典范之作。
第二,全面引介、整合學界最新研究成果。近年來,中古法律史研究獲得長足發展,以《刑罰志》的文本為基礎,將已有學術成果整合在志文的解讀中,展現北魏法律史研究的最新動態,揭示其發展趨勢,為研究者提供一個可靠的參考文本,已頗為迫切。是故,《譯注》“著力于當代學術研究的引介、辨析、整合”,尤其能夠“及時吸納包括簡牘、考古、校勘等學科的新成果”,進而整合形成更高層次的認識,稱得上是對北魏法律史研究的一次重要學術總結。
第三,審慎對待成說。《譯注》在文本考辨過程中,對北魏法律史的若干重要論題進行深入發覆,提出不少新見,這尤其表現在文本校勘方面。目前,中華書局點校本為《魏書》最廣泛的權威性通行本,譯注團隊分別以新、舊兩版為工作底本和參對本,進行逐字逐句對讀,并在句讀、校勘記乃至極個別文字上,提出若干“值得商榷之處”。例如,注123對“分大辟為二科死斬死入絞”做了全新的斷句,有助于對北魏刑罰制度形成新的認識。
第四,更為廣闊的研究視域。傳統的法律史文獻注釋一般集中于對法律概念、術語的厘清,這樣雖能幫助讀者掌握相關術語,理解基本含義,但“卻無法據此進一步全面領會由經典文獻所牽引發散的諸如思想智慧、制度源流、社會聯系、文化影響等論題”。因此,《譯注》將所涉人物、事件、制度、職官、政區地理等盡皆納入注釋范圍,從而實現法律史與政治史、制度史、地理史的有機融合,展現出更為全面多樣的北魏歷史畫卷,這正是該譯注系列區別于其他法律史籍譯注的又一顯著之處,亦為后繼歷代刑法志的釋讀提供了一個可資借鑒的研究范式。
當然,《譯注》并非十全十美。由于采用輪讀會的形式進行研讀,一方面固然能夠集思廣益,發揮集體智慧的力量;但另一方面,校釋者眾多,在學術風格、水平等方面或有參差,雖已經過多次打磨,但注釋中仍不可避免地存在差異化問題,部分注釋對學界研究成果的吸收和整理還可進一步加強。此外,本書在排版方面亦有優化空間,全書的重點在于注釋,但部分注釋文字較為冗長,詳略各異,由此也帶來排版疏密不一的問題。對于部分內容過長的考證性注釋,可考慮以附錄的形式來加以呈現。
概言之,《譯注》集資料性、學術性、前沿性于一體,闡發志文之書寫風格,揭示蘊含之法律思想,聚焦法律之演化主線,挖掘潛藏之法學內涵,商榷版本之校勘差異,為法律史文獻研究探索出新的發展方向。這既是已有北魏法律史學研究的一個階段性總結,也是新研究展開的重要起點。
(作者:鐘盛 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