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文心雕龍·通變》(以下簡稱《通變》)篇的題旨,主要有三種觀點,即“復古說”“繼承創(chuàng)新說”和“會通適變說”。“復古說”出現(xiàn)最早,后來逐漸被“繼承創(chuàng)新說”取代,趨于衰落。“繼承創(chuàng)新說”是新時期以來比較流行的觀點。“會通適變說”發(fā)現(xiàn)了“繼承創(chuàng)新說”在文本理解上的硬傷,但在進化論的價值取向上與“繼承創(chuàng)新說”并無本質不同。“繼承創(chuàng)新說”和“會通適變說”均可視為一種現(xiàn)代闡釋,應該說其闡發(fā)的現(xiàn)代意義在《通變》篇中都是存在的,只是這些意義在劉勰那里處于一種混沌的狀態(tài),尚未清晰地分化出來。而當這些意義被孤立地提取出來的時候,彼此之間卻產(chǎn)生了某種程度的齟齬不合。
“通變”之義
盡管不同論者對《通變》篇的題旨有不同理解,但對“通變”一詞來自《周易·系辭》中的“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則幾乎沒有異議。在《系辭》中,“通”主要有兩個意義:一是通過、通行、暢通,二是通曉、明白。多數(shù)論者都認為,劉勰是在第一個意義上使用“通”字的。但無論哪個意義,“通”都不含有繼承的意思。
在第一個意義上,與通相對的不是變,而是窮。窮即不通,通即不窮。但通卻不是不變,變也不是不通。窮、變、通三者的關系是,因為窮而變,由于變而通。窮是變的理由,而變是通的原因,通是變的結果。所以,通與窮能構成一對意義相反的范疇,與變則不能。因為通必須要由變來實現(xiàn),變和通就成了一個前后相繼不可分割的過程,所以變和通的意義就出現(xiàn)了相互融合的傾向。在《系辭》中,“變”“通”本來是兩個詞,但在現(xiàn)代漢語中“變通”已經(jīng)成為一個詞了。
劉勰就是在上述意義上使用“通變”二字的。“凡詩賦書記,名理相因,此有常之體也;文辭氣力,通變則久,此無方之數(shù)也。”《文心雕龍》用駢文寫成,一般上句討論的問題與下句是對應的。在這里,劉勰上句說的是“有常之體”,下句說的是“無方之數(shù)”,這是對應的。而與“通變則久”對應的是“名理相因”,劉勰是把“通變”作為一方與“名理”相對,而不是把“通”作為一方與“變”相對。他后面又說:“名理有常,體必資于故實;通變無方,數(shù)必酌于新聲”,仍然是以“通變”與“名理”相對。“然綆短者銜渴,足疲者輟途,非文理之數(shù)盡,乃通變之術疏耳”,又把“通變”與“文理”相對。劉勰又以草木比喻文章,“根干麗土而同性”說的是“名理有常”,而“臭味晞陽而異品”說的則是“通變無方”。可見,“通變”只是強調異和變的一個方面,不是分別指繼承和創(chuàng)新兩個方面。而與繼承有關的,是“體必資于故實”,卻屬于“名理有常”一方,不屬于“通變無方”一方。
《通變》篇贊語說“變則可久,通則不乏”,仍然是把變和通作為共同的一方,即“可久”和“不乏”,與“窮”“竭”“乏”相對立。因此,“通變”不是作為意義相反的兩個詞,而是作為兩個意思相通的詞使用的。劉勰希望通過“體必資于故實”和“數(shù)必酌于新聲”來推動文學創(chuàng)作的持續(xù)發(fā)展,從而“騁無窮之路,飲不竭之源”。在這個過程中,當然就會有繼承和創(chuàng)新的問題,但這種關系卻不是用通和變這兩個概念來表達的。“繼承創(chuàng)新說”的致命失誤在于,把通和變分別對應于繼承和創(chuàng)新,但這種對應無論在《系辭》中還是在《文心雕龍·通變》中都找不到依據(jù)。
在日常語言中,通還有一個意義,即共同的、普遍的。但無論在《系辭》中還是在《通變》篇中,“通”的這個意義基本上是不存在的。《通變》篇第一段講的,實際上主要是一個普遍與特殊、共性與個性的問題。但劉勰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不是用通和變這兩個概念來表達的,而是用常和變、同和異來表達的。“通”與“常”在概念和語法上存在聯(lián)系,現(xiàn)代漢語中“通常”一詞就是這種聯(lián)系的表現(xiàn)。所以單純孤立地從語法上看,“通變”也可以理解為普遍和特殊。
概念的邏輯關系
在《通變》篇里,存在著這樣幾組相對立的概念或者范疇,即通與窮、常與變(同與異、普遍與特殊)、繼承與創(chuàng)新。通變作為一方或者與常對立,或者與窮對立,唯獨不存在通與變的對立。
普遍與特殊、繼承與創(chuàng)新是兩種性質不同的關系,劉勰并沒有清楚地區(qū)分出這兩種關系,或者說這兩種關系只是蘊含在窮與通這對概念里面。而《通變》篇的多數(shù)研究者同樣沒有認清這兩種不同的關系,所以就非常勉強地把劉勰關于普遍性和共同性的認識當作是對繼承性的認識。比如,他們把“名理相因”的“有常之體”“序志述時”的“文則”,以及漢賦創(chuàng)作中的“廣寓極狀,而五家如一”都理解為文學創(chuàng)作中的繼承現(xiàn)象。這樣理解并非完全沒有道理,況且劉勰在描述這種普遍性時,使用了諸如“循環(huán)相因”“參伍因革”之類的話語,也容易使人誤解為繼承和創(chuàng)新。
普遍性、共同性是從眾多對象中概括、歸納出來的,所以它們在邏輯上和語法上必然被這些對象所擁有,否則這些對象就不能被納入普遍性和共同性之下。而繼承性卻不同,它可以最少只被兩個對象擁有,而不必被所有對象擁有。當然,具有繼承關系的對象之間也就具有了某種共同性。但是,繼承關系在語法上沒有必然性。也就是說,對于某些文學現(xiàn)象,可以繼承,也可以不繼承,可以繼承這一方面,也可以繼承另一方面。繼承是可以選擇的,但普遍性和共同性卻不是選擇的結果,而是概括和歸納的結果。
也可以說,普遍與特殊、共性與個性是一些共時性的概念,而繼承和創(chuàng)新卻是歷時性的概念。繼承和創(chuàng)新一定是前后相繼的,普遍與特殊、共性與個性卻不存在時間上的先后關系。由陶淵明繼承了“左思風力”,一定能推出左思在前而陶淵明在后,但由陶淵明和左思具有共同的風格卻推不出兩者時代的先后。
普遍性和共同性是某類作品在任何時代都必須具備的本質屬性。對于本質屬性,我們不能說繼承或不繼承,因為本質對于現(xiàn)象是一種邏輯上和語法上的必然性。人們往往誤把常(不可變)當作繼承,把變當作創(chuàng)新。但通過前面的概念分析可以看出,對于不可變的東西,是不適合用“繼承”來談論的。繼承是一種選擇,但對于“有常之體”,我們必須遵守,不能選擇。只有對于“無方之數(shù)”,我們才可以選擇變或不變。對于可變的東西,如果我們選擇了不變,就是繼承;如果選擇了變,就是創(chuàng)新。
闡釋的多樣性
劉勰說的“有常之體”指的是普遍性,各種文體都有自己的普遍要求,“文辭氣力”指的是特殊性,每個時代或作者的創(chuàng)作卻又表現(xiàn)出不同的個性。劉勰說“九代詠歌,志合文則”,這個“文則”就是從黃帝時期到晉宋的“序志述時”,也就是所謂的“有常之體”。按照劉勰的邏輯,每個時代應該有各自的“無方之數(shù)”。這個“無方之數(shù)”就是每個時代的“文辭氣力”都有不同的表現(xiàn),其總趨勢則是由質樸趨于華麗,由華麗墜入淫訛。
劉勰又把九個時代分成兩段來描述。第一段從“黃歌斷竹”到“商周篇什”,文學的發(fā)展遵循著劉勰所揭示的由質及文的變化趨勢。但劉勰在描述第二段即從楚到晉的時候,卻把筆鋒一轉,開始渲染“風采辭章”也就是“文辭氣力”的繼承和因循。本來劉勰認為這九個時代一脈相承的是“序志述時”這個“有常之體”,但到了從楚到晉這里,被繼承因循的卻成了“文辭氣力”這個“無方之數(shù)”。于是,從楚到晉輾轉繼承的就不是不可變的“序志述時”,而是可變的“文辭氣力”。劉勰的描述表現(xiàn)出他不能區(qū)分普遍—特殊、繼承—創(chuàng)新這兩種不同的關系。但這一點同時也印證了我們前面的語法分析,即繼承和創(chuàng)新針對的是文學創(chuàng)作中的可變因素。而對于不可變因素,是不適合用繼承和創(chuàng)新來描述的。
無論在中國還是西方,傳統(tǒng)形而上學都熱衷于追求事物的普遍本質,企圖把眾多不同的事物、現(xiàn)象納入同一個概念或范疇。劉勰論通變,也跳不出這一哲學傳統(tǒng)。在劉勰看來,各種文學現(xiàn)象無論怎樣變化,最終都不能逃離它們共同的普遍的本質,即所謂“軒翥出轍,而終入籠內”。維特根斯坦認為,歸屬于一個概念之下的各種事物和現(xiàn)象并不具備唯一的共同之處,而是一些與另一些在某一方面相似,另一些又與其他一些在另一方面相似。這就像一個家族中的不同個體之間,有些有相同的體型,有些有相同的頭發(fā),有些有相同的眼睛,但他們卻沒有一個唯一的共同特征。這就是所謂的家族相似性。
家族相似性能夠很好地解釋劉勰面臨的問題。企圖為不同時代、不同作家的創(chuàng)作尋找一個共同的本質是徒勞的。文學是一種特殊的語言藝術,各種文學現(xiàn)象之間只有家族性的相似,卻沒有唯一的共同本質。文學創(chuàng)作不遵循抽象的形而上學的普遍原則,而是一代代文學、一個個具體作家和作品之間的家族相似。如果為文學確立一個不可改變的普遍原則,那么文學的發(fā)展就只能局限在這個普遍性之中。相反,如果把文學創(chuàng)作看作一種家族相似,那么文學就可以在繼承和創(chuàng)新的過程中獲得發(fā)展的無限空間和無限可能。
今人所說的繼承和創(chuàng)新蘊含在古人所謂的古今、正變、源流等概念中,但古、正、源在古人的心目中比今天所謂的繼承要神圣得多。這種神圣性在劉勰那里就是三位一體的“原道”“征圣”“宗經(jīng)”。在源頭的意義上,一切文學都出自道和經(jīng)。在原理的意義上,一切文學都要遵循道和經(jīng)。不少研究者往往持先入之見,認為通變就是繼承與創(chuàng)新相結合,或者是所謂推陳出新。但劉勰在推陳出新上的愿望似乎沒有那么強烈,毋寧說劉勰對齊梁時期出現(xiàn)的各種新變是時刻保持警惕的。“今才穎之士,刻意學文,多略漢篇,師范宋集,雖古今備閱,然近附而遠疏矣。”劉勰主張通變的目的在于使陷入困境(窮)的文學步入正軌并繼續(xù)發(fā)展(變、通、久)。而現(xiàn)實中出現(xiàn)的新變,未必都符合劉勰的要求。因此劉勰主張的變,就不是一般所謂相對于古的變,而是以道和經(jīng)為標準,針對當時弊病的撥亂反正的變。因為在劉勰看來,當時出現(xiàn)的新變已經(jīng)走入窮途末路,已經(jīng)“窮”而不“通”:“夫青生于藍,絳生于蒨,雖逾本色,不能復化”,所以要通過“變”而實現(xiàn)“通”。而這個“通”,卻不是通向今和新,而是通向道和經(jīng):“故練青濯絳,必歸藍蒨;矯訛翻淺,還宗經(jīng)誥。”由此看來,一度被冷落的“復古說”絕非無稽之談。而“會通適變說”雖然通過文本考察給了“繼承創(chuàng)新說”致命一擊,卻并未撼動“復古說”的根基。
(作者:趙建章 陳曉宇 青島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教授;青島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碩士研究生)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