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實現之年,也是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收官之年。實現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最大短板和最艱巨的任務。截至2月底,全國有780個貧困縣宣布摘帽或正在進行退出檢查,占全部貧困縣的93.8%;有9348萬貧困人口實現了脫貧,占全部貧困人口的94.4%,貧困發生率由2012年的10.2%降至0.6%,標志著我國脫貧攻堅取得了決定性成就。
高質量完成脫貧攻堅目標面臨挑戰
在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收官之年,要高質量地完成全部目標任務還面臨著不少具體的困難和挑戰。
一是93.8%的貧困縣摘帽,標志著我國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基本解決了,但人口貧困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截至2019年底,全國還有551萬貧困人口沒有脫貧。剩余的這些貧困人口大多是年齡偏高、缺乏勞動能力等特殊貧困群體,基本上需要依靠社會保障兜底來脫貧。
二是94.4%以上的貧困人口脫貧,意味著我國的絕對貧困問題基本解決了,但相對貧困將長期存在。我國現行貧困標準是以2010年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300元不變價為基準,這只相當于我國貧困地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的30%。應該說,剛剛超過貧困線的脫貧人口的收入水平還很低,還有部分收入略高于現行貧困線的非貧困人口,都屬于低收入群體,還處于相對貧困狀態,都需要相應的政策扶持。
三是脫貧攻堅戰使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純收入大幅度提高,但存在收入不穩定的風險。在建檔立卡脫貧人口收入構成中,政策性收入占比偏高,許多地區甚至一半左右是轉移性收入,包括小額信貸政策支持的扶貧產業分紅收入等。為期三年的小額信貸政策即將結束,而較多的扶貧產業由于前期分紅比例過高、經營不善等原因難以可持續發展,轉移性收入面臨銳減的風險。在有些已脫貧的地區,產業基礎比較薄弱,就業不夠穩定,存在一定程度的脫貧人口返貧和邊緣人口致貧風險。
四是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慢性病人轉為大病病人的概率較高,很多家庭存在勞動能力完全喪失和看病支出進一步提升的風險。有些省份貧困人口最初建檔立卡時因病致貧的比例在50%以上,家中有慢性病病人的比例在70%以上。這些慢性病病人隨著患病時間延長存在較高轉為大病的風險,從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進一步增加治病支出。近年來,各地在實施健康扶貧的過程中,大力建設三級醫療體系、開展家庭簽約服務和慢性病救助等一系列措施,但部分村屯缺醫少藥、重簽約輕服務、慢性病救治不規范不及時的問題沒有完全避免。
五是一些農村危房改造質量不高,部分現有安全住房的脫貧戶存在住房再次變為危房的風險。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房屋改造的比例較高,其中早期改造的房屋大多采取“穿衣戴帽”、簡單維修等方式,有些房屋已有不同程度破損,可能再次成為危房;后期改造的房屋特別是重建的房屋主要是簡易房。
不僅如此,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標準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富裕生活總要求,上述收入偏低人群還有較大差距。從進一步縮小城鄉居民收入差距、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來看,仍然需要大幅度地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水平。因此,探索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水平的有效路徑,促進全國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水平的大幅提高才更有實質意義。這也是今后促農增收的難點。
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攻堅成果
在我國脫貧攻堅取得了決定性成就的基礎上,特別是在多數省份提前一年實現了貧困縣全部摘帽之后,今年的工作重點是要全面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攻堅成果,提升脫貧的質量,增強脫貧的穩定性和可持續性。
一要認真總結脫貧攻堅所取得的成就,提煉各地好的做法和成功經驗,把行之有效的扶貧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全面推廣并進行延伸,特別是將一些業已成型的做法制度化、規范化。二要認真做好就業扶貧、產業扶貧的后續幫扶工作,穩定脫貧攻堅政策,特別是鄉、村兩級一定要穩定低保政策,不能脫貧后就撤銷某些低保戶補助。按國家要求認真落實對不穩定脫貧戶、接近貧困戶水平等邊緣戶的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容易返貧和存在致貧風險的人群提前實施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及時將返貧人口和新發生貧困人口納入幫扶。三要繼續強化健康和教育扶貧政策。規范和加強對慢性病人的簽約服務,定期對慢性病人開展身體健康檢查,加強村級衛生室和村醫隊伍建設,繼續實施建檔立卡人口的城鄉基本醫療保險繳費補助措施。幫助建檔立卡農戶及其子女養成健康的飲食、衛生和起居習慣,增加對貧困子女上學的教育補助,保障貧困家庭子女享受教育的基本權益。四要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住房質量進行動態監測,及時發現新出現的住房安全隱患,通過維修、重建、租賃等方式解決這些農戶的住房安全保障問題。
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打贏脫貧攻堅戰和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補齊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短板、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重要途徑。在當前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加快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關鍵時期,要積極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在目標任務、體制機制、政策措施等方面的有效銜接,使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一要通過脫貧攻堅努力為貧困地區奠定鄉村振興基礎。四年多的脫貧攻堅戰大幅度提高了貧困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均純收入水平,改善了貧困地區基本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增強了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活力和貧困治理能力,這些變化和成就奠定了貧困地區鄉村振興的起步條件,今后應結合鄉村振興“二十字”總要求全面完成我國脫貧攻堅任務。
二要通過鄉村振興進一步提升貧困地區的脫貧質量。三年來的鄉村振興實踐,各級政府落實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方針,制定出臺一系列推進鄉村振興的規劃、指導意見、行動實施方案等制度和政策,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全面推進農村的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現已取得初步成效,特別是農村貧困地區在解決了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了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的后勁,今后貧困地區實施鄉村振興要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的基礎上全面提升脫貧質量。
三要以產業發展為重點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多元化有機銜接。脫貧攻堅,產業扶貧是重點;鄉村振興,產業興旺是重點。因此,推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要在生態環境、體制機制、鄉村治理、公共服務等全面銜接的基礎上,重點做好產業銜接,努力把幫助貧困人口穩定就業、增加收入的扶貧產業做強做大,促進扶貧產業升級和鄉村產業興旺。
隨著90%以上的貧困縣退出摘帽和貧困人口脫貧,我國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和農村人口的絕對貧困問題已經基本解決,但這并不意味著農村貧困問題就完全、徹底消除了。當前和今后還將長期存在農村貧困問題,但貧困內涵將由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轉變,貧困表現將由經濟貧困向多維度貧困轉變,反貧困工作仍然是今后“三農”工作和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鄉村振興水平評價與戰略驅動機制研究”(18AJY016)階段性成果)
(作者系東北農業大學教授;黑龍江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
來源:中國社會科學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