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森林火災隱患急劇增多,野外火源防控難度大、應急處置能力薄弱等新情況、新問題逐步顯現,對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威脅,森林防火任務日趨嚴峻和艱巨。為有效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物多樣性,維護生態安全,2017年4月《玉溪市森林防火條例》作為新增立法項目經市委常委會研究列入了市人大常委會2017年立法工作計劃。在充分吸收采納各方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多次修改完善,經2017年10月28日和12月27日市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報請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2018年3月31日,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審查批準了《玉溪市森林防火條例》,并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這部條例是我市具有地方立法權后制定的第三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規,是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又一豐碩成果。《條例》的出臺對于進一步明確森林防火責任、強化森林火災預防,保障森林資源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維護生態安全提供了制度保障,是我市努力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爭當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的具體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