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澄江市公安局交管大隊查獲一名酒后駕駛摩托車、涉嫌危險駕駛的男子。
5月30日19時23分,交管大隊在轄區振興路開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中,攔停一輛兩輪摩托車,駕駛員林某身上散發著濃烈酒氣。林某告知民警自己只喝了一瓶啤酒,但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測試,林某體內酒精濃度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將林某帶至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15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交管部門將對其給予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受到刑事處罰。
警方提醒: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千萬不要抱著僥幸心理去觸碰法律底線。
(通訊員 楊燕竹)
來源:玉溪日報 2025-06-17 A04版: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