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和省政府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線。近日,云南省民政廳、財政廳轉發《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切實保障好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壓實工作責任,統籌用好困難群眾救助資金,進一步強化資金監管,按時足額發放救助資金,嚴格杜絕城鄉低保金、特困供養金跨月發放甚至長期拖欠等情形的出現;2022年7月31日前,為2022年6月30日在冊的全省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按照不低于100元/人的標準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
同時,要提高救助效能,扎實做好各項重點工作,對因家庭成員就業導致收入超過低保標準的家庭,給予半年至一年的漸退期;定期檢查委托照料服務協議落實情況,全面掌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和意愿,及時安排入住相應的供養服務機構;嚴格落實“分級審批”“先行救助”等政策,充分發揮臨時救助備用金作用,取消戶籍地、居住地申請臨時救助限制,對受疫情影響暫時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難外來務工人員,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暫時滯留的臨時遇困人員,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保持社會救助服務熱線暢通有效,及時受理困難群眾求助申請、投訴舉報、政策咨詢等事項,主動回應訴求,耐心解答疑問、解釋救助政策,幫助解決困難問題,確保困難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
截至目前,全省各縣(市、區)均已完成發放工作,共計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2.9億元,惠及困難群眾270.35萬人。(云南網記者 龍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