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鞏固脫貧攻堅推進鄉村振興領導小組印發《2022年促進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增收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出臺動態保障脫貧勞動力穩崗就業等9項措施,著力防范和化解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收入下降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
省鄉村振興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措施》是對《云南省脫貧人口持續增收三年行動方案》的細化和落實。針對今年以來疫情等因素影響,我省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著力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建設“云南省脫貧人口收入監測系統”,定期分析調度,及時研究對策,制定了《措施》。
《措施》明確,動態保障脫貧勞動力穩崗就業。建立就業人員、失業人員、返鄉人員、有意愿外出人員等“四個清單”,完善脫貧勞動力就業日常跟蹤監測服務機制,動態掌握脫貧勞動力穩崗就業情況,分層分類制定就業幫扶措施,精準解決企業“招工難”和脫貧勞動力“務工難”問題。對企業新吸納就業的脫貧勞動力,在3個月見習期內按規定參加技能培訓并取得相應證書的,除給予培訓費用補貼外,再給予脫貧勞動力每人每月1000元補助,安排企業1000元/人的培訓費用,確保9月底前發放到位。
切實做好省外務工脫貧勞動力穩就業工作。發揮東西部幫扶協作機制作用,組建穩就業工作專班,聯動州(市)、縣(市、區)摸清脫貧勞動力在省外務工就業情況,赴務工脫貧勞動力數量大的廣東、浙江、江蘇、福建等地實地對接,發揮好駐外勞務工作站橋梁紐帶和服務作用,強化與當地人社部門、就業企業、勞務中介等機構溝通協調,及時解決脫貧勞動力收入不穩、崗位不穩等困難問題,努力將省外務工脫貧勞動力“穩在當地、穩在企業、穩在崗位”。對2022年在中、高風險地區就業并穩崗3個月以上的脫貧勞動力,給予1000元/人的務工補助,確保9月底前發放到位。
加強脫貧家庭新成長勞動力就業幫扶。開展“雨露計劃+”就業促進行動,從2022年春季學期開始提高“雨露計劃”補貼標準至3000元—5000元/人/年。對脫貧家庭高校畢業生,制定“一人一策”幫扶措施,鼓勵其積極參加各類崗位考試,畢業兩年內給予報銷考試報名費用。
加強公益性崗位管理。嚴格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吸納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就業規模較上年只增不減要求,規范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按不低于800元/人/月標準落實鄉村公益性崗位補貼,9月底前確保應發的各類公益性崗位補貼發放到位。
發揮幫扶車間促進就業作用。對入駐幫扶車間的企業,進一步落實減、免、扶、補政策,對在幫扶車間就業的脫貧勞動力,在現有扶持政策基礎上,疊加享受就業補助、培訓費用補貼。
大力實施消費幫扶行動。采取龍頭企業訂單收購、幫扶單位定點采購等方式,統籌安排脫貧人口農產品生產、銷售。各地和定點幫扶單位加強對接協調,在生產周期之前與脫貧戶提前確定采購農產品的品種、數量和規模,并與脫貧戶簽訂采購協議,確保脫貧戶農產品以不低于市場價格銷售變現。各級財政預算單位9月底前完成年度食堂食材采購脫貧地區、脫貧戶農產品采購份額,鼓勵通過協議方式,直接采購脫貧地區、脫貧人口生產的農產品,確保消費幫扶讓脫貧群眾直接增收。
加大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扶持力度。縣級鄉村振興部門和金融機構密切合作,確保有貸款需求的脫貧人口和監測對象應貸盡貸,確保年度新增貸款規模較去年只增不減。進一步落實按季度撥付貸款財政貼息資金并及時兌付到農戶的措施,對因疫情影響到期還貸有困難的,及時落實續貸、展期金融扶持政策,減輕還貸壓力。
發揮政策性兜底保障作用。重點關注收入驟減、支出驟增情況,對2020年納入低保保障、家庭生產生活及就業條件沒有發生明顯變化的脫貧人口,救助“漸退期”延緩半年至一年;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脫貧人口,因家庭收入驟減、支出驟增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給予臨時救助。對符合低保保障政策的監測對象,開通“綠色通道”、優化辦理流程,及時依法依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按月發放低保金。嚴格落實惠民惠農財政補貼相關政策,及時足額發放惠民惠農補貼。
規范和加強扶貧項目資產運營管理。盤活扶貧項目資產,努力提高集體資產收益率,入股分紅、資產性收益、產業合作收益等,盡可能向脫貧人口傾斜,提高分配比例和金額。按合同或協議約定到戶的收益分配,確保9月底前應兌盡兌。(云南網記者 王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