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晚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官網發布
《關于加強云南省義務教育階段
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指出
由于云南省尚無通過審批的
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因此暫不制定線上
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
分地區定價
其中一類地區每生每標準課時
小班45元、中班35元、大班25元
二類地區每生每標準課時
小班35元、中班25元、大班15元
三類地區每生每標準課時
小班25元、中班15元、大班10元
浮動幅度為
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具體如下↓↓
關于加強云南省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
云發改價格〔2021〕1145號
各州(市)、縣(市、區)發展改革委(局)、教育體育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
為貫徹落實《關于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監管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279號),切實規范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
義務教育階段線上和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屬于非營利性機構收費,依法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由省級發展改革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綜合考慮培訓成本、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家庭可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
二、基準收費標準
(一)課時時長。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標準課時時長為30分鐘,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標準課時時長為45分鐘。實際課時時長與標準課時時長不一致的,按比例進行折算。
(二)班型設置。分為小班(1—10人)、中班(11—35人)、大班(36—50人)三種班型。不得設置超過50人的超大班型。
(三)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由于云南省尚無通過審批的線上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因此暫不制定線上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待有機構通過審批后,另行制定公布。
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標準分地區定價,具體基準收費標準和浮動幅度為:
一類地區:昆明市五華區、盤龍區、西山區、官渡區、呈貢區和安寧市、嵩明縣。每生每標準課時小班45元、中班35元、大班25元。
二類地區:昆明市其他各縣(區)。其他州(市)政府所在地的市(區)及玉龍縣、德欽縣;其他縣級市(區)。每生每標準課時小班35元、中班25元、大班15元。
三類地區:除一類、二類地區外的其他各縣。每生每標準課時小班25元、中班15元、大班10元。
浮動幅度為上浮不超過10%,下浮不限。
(四)各培訓機構要按照上述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確定各班型具體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示執行,同時報主管的教育部門及同級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
三、加強收費信息公開
(一)加強信息報送。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指導培訓機構建立健全財務會計核算等制度,完整準確記錄線上、線下學科類校外培訓各項成本和收入,以及培訓人次、課時量、教師數量等經營情況。各培訓機構要于每年6月底前,將招生簡章、收費標準、教師資質等資料,連同上一年度收入、成本、利潤以及關聯交易、政策執行等情況,報送主管的教育部門和同級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
(二)強化收費公示。各地教育部門要督促培訓機構通過網站、培訓場所、線上應用程序、公開媒體等途徑,將學科類校外培訓內容、培訓時長、收費標準、教師資質、收費和退費辦法等信息提前向社會公開。各州(市)教育部門要統一公示當地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名稱、辦學類型、辦學規模、收費標準等信息。
四、加強收費行為監管
(一)各地教育、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培訓機構監管,督促培訓機構嚴格落實預收費管理等有關規定,全面使用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嚴格履行合同義務,規范自身收費行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變相提高政府制定培訓收費標準,不得在培訓費外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二)各地市場監管、教育、發展改革等部門要依職責加強對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執行情況的監督。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各界參與監督。依法嚴厲查處不執行政府指導價,采取分解收費項目、重復收費、擴大收費范圍、虛增培訓時長等方式變相提高收費標準,虛假宣傳,價格欺詐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
本文自2022年1月1日起執行。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省教育廳等有關部門適時開展評估,并視情況調整完善政策。對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收費的管理參照執行。
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云南省教育廳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