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云南中高風險地區清零,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發布跨省游恢復通知,全文如下:
關于云南省恢復跨省旅游相關事項的通知
各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省旅游業協會,省旅行社協會:
根據瑞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2021年9月15日關于調整疫情風險等級的通告,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辦公廳《關于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加強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發電[2021]214號)精神,鑒于云南省已無疫情防控中高風險地區,即日起恢復云南省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經營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各地要振奮精神、搶抓機遇,抓緊推出豐富多彩的文旅新產品,高密度、多渠道加大線上線下產品宣傳推廣,推動云南省文旅市場快速恢復。同時,高度重視恢復跨省旅游疫情防控工作,嚴格落實以下疫情防控要求。
一、云南省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恢復經營跨省團隊旅游及“機票+酒店”業務后,繼續暫停組織旅游團隊前往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繼續暫停接待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的旅游團隊。
二、云南省旅行社及在線旅游企業要嚴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強化關鍵環節管理,從嚴從緊、從細從實做好游客招徠、組織、接待等環節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省旅游景區要按照《旅游景區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指南(2021年3月修訂版)》要求,嚴格落實“限量、預約、錯峰”要求,控制游客接待上限;嚴格落實門票預約、查驗健康碼和行程卡等要求,確保游客信息可查詢可追溯;嚴格落實核酸檢測、測體溫、戴口罩等要求,確保有問題早發現早處置。全省其他文化旅游企事業單位要認真落實《劇院等演出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娛樂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恢復開放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第二版)》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特此通知。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