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調整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的通知》,自9月6日起,云南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次)核酸檢測費用和向患者收費的耗材總費用不超過60元/次。
為進一步規范核酸檢測項目收費、降低檢測成本、減輕群眾負擔,云南省各級公立醫療機構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單人單次)檢測費用最高限價標準調整為不超過50元/次(不含檢測試劑),檢測費用和向患者收費的耗材總費用不超過60元/次。同時,根據疫情需要,按照衛生健康部門技術要求和標準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混合檢測時,5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收費不超過30元(含檢測試劑),10個樣本混合檢測每人次收費不超過15元(含檢測試劑)。(記者 陳鑫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