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云南省培育發展新型消費釋放消費潛力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制定了培育新型文旅消費行動、發展綠色健康消費行動、擴大新型信息消費行動等7個方面任務的22條措施,以培育壯大新型消費,促進消費提檔升級,形成經濟發展新動能。
《方案》明確,到2023年將實現全省文化和旅游總收入達到1.6萬億元。為此,《方案》將培育新型文旅消費行動納入三年行動的主要任務中,并圍繞豐富文旅消費新業態新產品、培育文旅消費集聚區、提升文旅智慧服務水平三個方面進行了詳細規劃。
在豐富文旅消費新業態新產品方面,云南省將加快培育文化體驗、康養休閑、農耕體驗、工業遺存、科普研學、跨境旅游、健身旅游等新業態,發展一批戶外運動、康養旅游等新業態示范基地;引導旅行社開發各種主題的新型精品旅游產品,鼓勵各地推出景區門票優惠政策,創新門票價格管理方式,并繼續實施自駕游客油票補貼政策,實施旅游市場黑名單制度等。
在培育文旅消費集聚區方面,云南省將大力創建國家文旅消費示范城市和試點城市,開展國家級、省級文旅融合示范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和文化產業園區建設,到2021年底力爭建成5個、到2023年底建成25個省級文旅融合示范區、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
在提升文旅智慧服務水平方面,云南省將大力推進智慧交通、智慧酒店、智慧景區建設和5G、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旅游行業的應用試點,引導各地景區和旅游企業智慧化轉型升級,推出“云旅游”“云演藝”“云節慶”等,加快推進旅游產品和服務上“云”。2021年,云南將制定出臺智慧景區建設標準,全面完成4A級以上景區智慧化建設。